税务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4-05-14
摘要:没想到优惠政策这么快就来了! 陕西省安康市宏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峰兴奋地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2016年底,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不超过6万元扩大至不超过10万元...

   “没想到优惠政策这么快就来了!”陕西省安康市宏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峰兴奋地说。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2016年底,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不超过6万元扩大至不超过10万元。近期,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贯彻落实这项优惠政策,众多小微企业迎来了这场“及时雨”。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

  测算数据 税收优惠范围更广
  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再度扩大,小微企业究竟受益几何?消息发出后,从企业到税务机关都在算这笔账。

  江苏省常州市奇印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蒋静告诉记者,前两年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刚好超过6万元,无法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而今后每年至少可减税6000多元。

  谈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贵州省遵义市实力媒体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巫建筑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新政策实施后,公司每年可以少缴13000多元的税款。”

  新疆亿联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丁玉琴表示,据测算,优惠政策实施后每年可获得减税1万元。

  大连居品建材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丁瑞表示,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七八万元,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公司每年能多减税8000元左右。

  预计江苏省地税局系统2014年新增6.4万户受惠小微企业,涉及应纳税所得额15.4亿,减税额2.3亿元。

  浙江省国税局测算数据显示:优惠政策实施后,该省国税机关预计年新增2.3万户受惠小微企业,新增减税额1.7亿元。

  山东省国税局预测,全省将有10万户国税局管辖的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比政策调整前增加1万多户,减税额约5亿元。

  据湖北省地税局测算分析,全省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地税管户小微企业约有8.2万户,预计可享受减税1.2亿元,相比政策调整前分别增长161%和306%.

  在西部地区,青海省国税局系统预计今年将有1000余户国税局管辖的小微企业受益于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额210万元。

  据测算,大连市国税局所辖的小微企业中将有3.1万余户享受该优惠政策,比过去增加1.3万户,减税额9800万元,比过去翻了一番。

政策解读——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会计处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孙宏伟>   财会[2013]24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相关政策——
小微企业汇算清缴九项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提示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税[2014]34号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影响 <厦门国税>
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江苏地税>

总局观点——
小微企业税收概念包括三个标准
总局在线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 配套措施多管齐下
  为确保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最后一公里”畅通,各地税务机关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政策落地生根、应享尽享。

  辽宁省国税局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动态管理。同时,及时在所得税管理信息交流平台上发布各地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安徽省地税局取消前置审批、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备案手续,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

  江西省国税局按照“六零六化”便民办税要求,从政策宣传、优惠办理、权益诉求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主动作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山东省地税局计划举办全省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视频培训,为纳税人讲解相关政策。

  湖南省地税局坚持自查与抽查并行,同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从软件模块升级、统一执行口径等方面整改落实。

  广西国税局第一时间制定实施了配套政策,对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制度上、组织上作出保障。

  陕西省地税局从4月下旬开始就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宣传解读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同时,做到摸清底子,有效监控,动态管理。

  新疆国税局和福建省地税局都把服务纳税人作为开展工作的重头戏。新疆国税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微企业专题辅导。福建省地税局组织联合工作组,现场辅导小微企业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手续。

  大连市国税局通过预缴时自行享受、汇算时查遗补漏和全程督导考核等措施,确保小微企业坐上享受优惠的“直通车”。

  厦门市地税局从提升政策执行力入手,进一步简化备案资料,明确小微企业不必报送每月职工工资表和社保缴交记录。

  严抓督查 及时解决操作难题
  要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执行中和执行后的检查、督查必不可少。

  辽宁省地税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减免税模块,及时掌握了解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吉林省国税局开展分析和测算,总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行业分布、经营情况和申报收入等情况,及时上报。

  下一步,江苏省国税局将根据小微企业纳税人的反映,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地税和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反馈共享机制。

  江西省国税局明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对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抽样检查,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江西省地税局将抓好管户清查,规范预缴申报,强化后续管理,加强考核督导,切实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在山东省,地税机关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广西国税局组织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检查和调研,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纠正,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大连市地税局要求各基层局在每年6月开展对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的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6月30日前上报市局。

  青岛市地税局针对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开展了效应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后续管理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小微企业流转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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